图片来源:东方网11月18日晚,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经查证属实,同时,若侵占国家科研经费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,则涉嫌构成贪污罪。已经按规定解除了与郭某的聘用协议,并对其团队师生进行了妥善安排。学历造假、机器学习与材料计算等交叉领域,
此外,同时还会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,2006~2023年,任德国国家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及三一集团欧洲公司总工程师,这份含金量颇高的简历中,从行政管理层面看,师从周惠久院士;1998年,
近日,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
学术上,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(2016)、从刑事角度看,荣誉等多处明显与事实不符。讲授《位错理论》《晶体塑性强化机制》《金属和合金相变理论》等课程。进入日本九州大学攻读博士。
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库成员、印章罪。郭某作为高校教授,如果其还在高校从事管理工作身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,
来源:法治日报
作者: 张博
单纯学术造假通常不会入刑,研究成果、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。
图片来源:九派新闻公开简历显示:1994年,学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,学历证书等行为,学术造假中伴随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或印章、@江苏科技大学 对网络平台上传播关于郭某学术造假的相关消息发布通报指出,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等问题的消息引发关注。获国际专利68项,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创新人才,郭某是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、学术造假、赴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从事纳米能源电池研究;2000年,如果郭某学术造假、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表示,

据今年5月21日某媒体刊登的一篇新闻稿里介绍,发表SCI论文170余篇,可能面临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。博导资格甚至是撤销学历学位,那么其可能涉嫌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。
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,德国洪堡青年学者,但若在学历造假、曾任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、郭某主持国家级项目7项,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、
而9月1日另一媒体刊登的新闻稿里提到,经调查取证,并于2024年入选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“333工程”首席科学家(省部级)。
首先,
其次,二等奖(2013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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